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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(保监厅发〔2004〕50号) 各保监局: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制度,中国保监会决定从2004年7月起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题型题量、考试用时和命题范围进行调整,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: 考试用时调整为120分钟,笔试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时至11时。
三、命题范围
(一) 单选题共计80分,考核保险原理、财产保险、人身保险和相关法规四部分内容。
1、 保险原理知识占30分。命题范围是:《保险原理与实务》(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)第一章“保险概述”;第二章“保险合同”;第三章“保险的基本原则”;第四章“保险公司业务管理”;第五章“保险公司营销管理”;第六章第一节“保险市场概述”;第六章第四节“保险市场中介”;第六章第五节“保险市场监管”和第十五章“保险代理人”。
2、 财产保险知识占15分。命题范围是:《保险原理与实务》第九章第一节“财产保险概述”;第九章第二节“企业财产保险”;第九章第三节“家庭财产保险”;第十章第一节“机动车辆保险”;第十一章第二节“国内运输货物保险”;第十三章第一节“责任保险”。
3、 人身保险知识占25分。命题范围是:《保险原理与实务》第十四章“人身保险”。
4、 相关法规部分占10分。命题范围是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总则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
(二) 判断题共计20分,命题范围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内容。
二00四年六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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